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编制说明
一、编制背景
二、编制主要原则
三、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四、主要工作过程
五、标准的结构与内容
六、条文说明
一、编制背景
Q/GDW168《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是国家电网公司开展状态检修工作以来的纲领性试验标准。自发布以来,在规范和有效开展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和可靠供电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公司状态检修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得到拓展和深化,状态检修已覆盖各个公司电压等级的交直流输变电设备。同时,加强带电检测技术的应用,先后印发了《电力设备带电检测技术规范》、《电力设备带电检测仪器配置原则》等技术标准,加大先进、成熟、实用的设备状态检测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指导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的有效开展。
本次修订是在电网快速发展和公司状态检修工作深入推进的新形势下,为提高标准的适应性和有效性,根据公司2012年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对本标准进行了修订。
二、编制主要原则和思路
本次标准修订工作的开展,主要依照以下原则:
a)对原标准的输变电设备适用范围和电压等级进行了扩展,增加了干式变压器、电抗器、消弧线圈和开关柜等设备,设备范围覆盖750kV及以下交直流输变电设备,并补充了相应的试验项目。
b)根据进行年来大力推广带电检测,增加了铁心接地电流检测、高频局部放电检测、特高频局部放电检测、超声波局部放电检测、机械振动检测、相对介质损耗因数检测、相对电容量比值检测、运行中持续电流检测等带电检测项目,部分成熟的检测项目作为例行试验项目,其它作为诊断性试验项目。
c)修改了基准周期调整原则,如修改了周期调整的时间范围,增加了带电检测对于周期调整的影响,增加了同间隔设备的检修原则等。
此外根据各运行单位的反馈和专家意见,增删或完善了原标准中的部分试验项目。
三、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在原标准基础上增加了GB/T7595、GB/T1094.6、GB1094.11、GB/T12022、GB/T24624、DL/T263、DL/T432、DL/T626、DL/T1093、DL/T1096、Q/GDW534等引用标准。
四、主要工作过程
本标准的修订工作,由公司运维检修部(生产技术部)组织,中国电科院牵头,福建、浙江、北京、河北、宁夏、湖南、重庆、河南、陕西、辽宁、安徽、天津等公司共同参与完成。
年初,本标准列入公司2012年度标准修订计划,并作为运检部变电处2012年重点工作。
3月13日,公司生产技术部下发“关于征求《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修订工作意见的通知”(生变电函〔2012〕49号),向公司系统各单位征求标准的修订意见和建议。共收到23家省公司、华北分部、国网运行分公司、新源公司等27家单位的反馈意见345条。中国电科院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本标准的修订工作。
5月31日~6月1日,公司生产技术部下发<关于召开输变电设备试验规程等标准研讨会的通知>(生变电函〔2012〕100号),在北京泰山饭店召开标准研讨会,来自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南、四川、宁夏等省公司的专家参加了会议,中国电科院汇报了本标准的意见征求情况,就带电检测技术应用、试验周期修改等主要修订内容做了介绍。与会专家对各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认真研讨。中国电科院进一步组织修改标准,形成修订初稿。
10月11日~12日,公司运维检修部下发<关于召开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相关标准审查会的通知>(运检技术〔2012〕282号),在北京深圳大厦召开审查会,组织系统内有关专家对修订初稿进行审查。来自北京、河北、浙江、安徽、福建、湖南、河南、重庆、辽宁、宁夏等省公司的专家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听取了中国电科院标准修订情况的汇报,对标准的条款内容、规范要求等方面展开充分的讨论,明确将35kV及以下输变电设备和常用的带电检测项目纳入本标准范围,以及提出其他进一步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中国电科院进一步组织修改了标准,形成送审稿。
12月26~27日,公司运维检修部下发<关于召开《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技术规范标准审查会的通知>(运检技术〔2012〕388号),在北京碧水大厦召开审查会,对标准送审稿进行审查。来自公司华东分部,北京、河北、浙江、福建、湖南、河南、重庆、辽宁、宁夏等省公司,以及西安交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听取了中国电科院标准修订情况的汇报,对标准的条款内容进行逐条讨论,提出了进一步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形成标准审查意见。中国电科院根据会上审查意见,进一步组织修改了标准,形成报批稿。
五、标准的结构与内容
本次修订维持原标准章节结构基本不变,主要是增加了“5.3干式变压器、电抗器和消弧线圈”和“5.12开关柜”两个章节,删除了原标准中“4.5解体性检修的适用原则”、“附录B(规范性附录)变压器线间电阻到相绕组电阻的换算方法”。
本技术规范的标准结构和内容如下:
b)前言
c)规范内容共设8章: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交流设备、直流设备、绝缘油试验、SF6气体湿度和成分检测。
d)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给出了状态量显著性差异分析法。
其中,第5章和第6章是本标准的主体部分。
第5章共21条,分别对油浸式电力变压器和电抗器、SF6气体绝缘电力变压器、干式变压器、电抗器和消弧线圈、电流互感器、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电容式电压互感器、高压套管、SF6断路器、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少油断路器、真空断路器、高压开关柜、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耦合电容器、高压并联电容器和集合式电容器、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电力电缆、接地装置、串联补偿装置、变电站设备外绝缘及绝缘子、输电线路等交流输变电设备的巡检项目、例行试验项目以及诊断性试验项目的内容、标准要求、基准周期等进行了规范和说明。
第6章共22条,分别对换流变压器、平波电抗器、油浸式电力变压器和电抗器、SF6气体绝缘电力变压器、电流互感器、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直流电流互感器(零磁通型)、光电式电流互感器、直流分压器、高压套管、SF6断路器、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直流断路器、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耦合电容器、交直流滤波器及并联电容器组、中性线母线电容器、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电力电缆、直流接地极及线路、接地装置、晶闸管换流阀等直流输变电设备的巡检项目、例行试验项目以及诊断性试验项目的内容、标准要求、基准周期等进行了规范和说明,部分重叠的内容引用了交流输变电设备相关章节。
六、条文说明
6.1条目“1范围”,原标准中只规定66~750kV的交直流输变电设备,本次修改将35kV及以下的输变电设备也纳入本标准范围,涵盖750kV及以下交直流输变电设备,但不包括配网设备。
6.2条目“3定义和符号”,本次修订补充和完善了在线监测、家族缺陷的定义。
6.3条目“4.1设备巡检”,本次修订强调了巡检为设备专业巡检,补充了“明显震感的地震”时加强巡检的环境条件。
6.4条目“4.2.2试验说明”,本次修订降低220kV新设备投运后首次例行试验的时间要求为1~
2年;增加了带电检测对于停电试验的补充关系,提出带电检测和在线监测在一定条件下替代或延
长停电试验的要求;增加了500kV及以上电气设备不拆引线试验的说明;增加了电气设备简化二次回路交流耐压的说明。
6.5条目“4.4.1周期调整”,本次修订对各种调整策略进行了细化:开展带电检测的一般设备,试验周期范围为1年到2倍基准周期之间,但未开展带电检测的不超过1.4倍基准周期,老旧设备
不超过1倍基准周期;增加了同间隔设备的检修原则。
6.6为规范35kV及以下输变电设备试验基准周期,本次修订在表1、表4等设备的巡检试验项目表基准周期中,根据设备实际情况增加了“35kV及以下:1年”,在表2、表5等设备的例行试验项目中的基准周期中,也根据设备实际情况增加了“35kV及以下:1年”。
6.7条目“5.1.1.4绕组电阻”,修改了绕组电阻的标准要求,并在表2将其基准周期修改为“220kV及以上:3年”。
6.8条目“5.1.1.5铁心接地电流测量(带电)”,为原标准中的诊断性试验,本次修订将其调整为例行试验项目。
6.9条目“5.1.1.6绕组绝缘电阻”,本次修订明确了在检测大容量变压器时的兆欧表要求。
6.10表3、表6,本次修订增加了高频局部放电检测、超声波局部放电检测、特高频局部放电检测、机械振动检测等带电检测项目。
6.11条目“5.1.2.2短路阻抗测量”,本次修订参考DL/T1093试验方法,并以此修改了标准要求。
6.12条目“5.1.2.12外施耐压试验”,试验方法:“分级绝缘变压器,仅对中性点和低压绕组进行;全绝缘变压器,对各绕组分别进行”。
6.13表5“SF6气体绝缘电力变压器例行试验项目”,本次修订增加了铁心接地电流测量等带电检测项目。
6.14条目“5.3干式变压器、电抗器和消弧线圈”为新增设备项,对干式变压器、电抗器和消弧线圈的巡检项目、例行试验项目以及诊断性试验项目的内容、标准要求、基准周期等进行了规范和说明。
6.15表11“电流互感器例行试验项”目,本次修订增加了相对介质损耗因数、相对电容量比值等带电检测项目。
6.16表11“电流互感器例行试验项目”,修改了绝缘电阻的标准要求。
6.17表12、表15、表24、表27、表85,本次修订修改了SF6气体密封性检测的标准要求为不大于0.5%。
6.18表12“电流互感器诊断性试验项目”,本次修订增加了高频法局部放电检测、SF6气体纯度分析等带电检测项目。
6.19表14“电磁式电压互感器例行试验项目”,本次修订增加了SF6气体湿度检测等带电检测项目。
6.20表15“电磁式电压互感器诊断性试验项目”,本次修订增加了高频局部放电检测等带电检测项目。
6.21表18“电容式电压互感器诊断性试验项目”,本次修订增加了相对介质损耗因数、相对电容量比值等带电检测项目。
6.22表20“高压套管例行试验项目”,本次修订增加了相对介质损耗因数、相对电容量比值等带电检测项目。
6.23条目“5.7.1.4电容量和介质损耗因数”,本次修订修改了标准要求。
6.24表21“高压套管诊断性试验项目”,本次修订增加了高频局部放电检测等带电检测项目。此外,参考GB/T24624,更新了“油中溶解气体分析”氢气和甲烷的标准要求。
6.25表24“SF6断路器诊断性试验项目”,本次修订增加了超声波局部放电检测等带电检测项目。
6.26表26“GIS例行试验项目”,本次修订增加了特高频局部放电检测、超声波局部放电检测等带电检测项目。
6.27条目“5.9.1.3主回路电阻测量”,在原标准为例行试验项目,本次修订调整为诊断性试验项目。
6.28条目“5.12高压开关柜”为新增设备项,对高压开关柜的巡检项目、例行试验项目以及诊断性试验项目的内容、标准要求、基准周期等进行了规范和说明。
6.29表41“耦合电容器的例行试验”,本次修订增加了相对介质损耗因数、相对电容量比值等带电检测项目。
6.30表42“耦合电容器的诊断性试验”,本次修订增加了高频局部放电检测等带电检测项目。
6.31条目“5.16.1.3运行中持续电流检测”,本次修订修改了标准要求。
6.32表47“金属氧化物避雷器诊断性试验”,本次修订增加了高频局部放电检测等带电检测项目。
6.33“5.17.1.3外护层接地电流”,在原标准为巡检项目,本次修订调整为例行试验项目,并修改了标准要求。
6.34条目“5.17.2.3电缆主绝缘交流耐压试验”项目,在原标准为例行试验项目,本次修订调整为诊断性试验项目。
6.35表51“橡塑绝缘电缆诊断性试验项目”,本次修订增加了高频局部放电检测、特高频局部放电检测、超声波局部放电检测等带电检测项目。
6.36条目“5.19.2串联补偿装置诊断性试验”,增加不平衡电流测量项目。
6.37表61“变电站外绝缘及绝缘子诊断性试验项目”,本次修订增加了机械弯曲破坏负荷试验、孔隙性试验等项目。
6.38条目“5.21.2.2导线接点温度测量”,在原标准为例行试验项目,本次修订调整为诊断性试验项目。
6.39条目“5.21.2.7直流1mA电压(U1mA)及在0.75U1mA下漏电流测量”,即为原标准中“线路避雷器本体试验”项目,本次修订将其进行明确。
6.40表69“换流变压器例行检查和试验项目”,本次修订增加了铁心接地电流等带电检测项目,调整压力释放阀检查为诊断性试验项目。
6.41表70“换流变压器诊断性试验项目”,本次修订增加了超声波局部放电检测、紫外成像检测等带电检测项目。
6.42条目“6.1.2.2感应耐压和局部放电量测量”,修改了试验方法。
6.43表73“油浸式平波电抗器诊断性试验项目”,本次修订增加了紫外成像检测等试验项目。
6.44表76“直流电流互感器诊断性试验项目”,本次修订增加了高频局部放电检测等试验项目。
6.45表84“直流断路器例行试验项目”,本次修订增加了例行检查和测试等试验项目。
6.46表85“直流断路器诊断性试验项目”,本次修订删除了操动机构检查与测试等项目。
6.47表90“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例行试验项目”,本次修订增加了高频局部放电检测等试验项目。
6.48表101“绝缘油诊断性试验项目”,本次修订参考DL/T1096修改了颗粒数的标准要求,增加了铜金属含量测量等试验项目。
6.49表103“SF6气体成分分析”,本次修订补充了运行条件下的SF6气体纯度标准要求,以及SO2、H2S等杂质组分的要求。
本文标签: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QGDW 1168-2013直流分压器检修试验要求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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