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电力电缆
5.17.1电力电缆巡检及例行试验
5.17.1.1电力电缆巡检及例行试验项目(见表48、表49、表50)
表48 电力电缆巡检项目
巡检项目 | 基准周期 | 要 求 | 说明条款 |
外观检查 | 1.330kV及以上:2周 2.220kV:1月 3.110(66)kV:3月 4.35kV及以下:1年 |
电缆终端及可见部分外观无异常 |
见5.17.1.2 |
表49 橡塑绝缘电缆例行试验项目
例行试验项目 | 基准周期 | 要 求 | 说明条款 | ||
例行试验项目 | 基准周期 | 要 | 求 | 说明条款 | |
红外热像检测 |
1.330kV及以上:1月 2.220kV:3月; 3.110(66)kV:半年; 4.35kV及以下:1年 | 1.对于外部金属连接部位,相间温差超过6K应加强监测,超过10K应申请停电检查; 2.终端本体相间超过2K应加强监测超过4K应停电检查 |
见5.17.1.3 , | ||
外护层接地电流(带电) | 1.330kV及以上:2周; 2.220kV:1月; 3.110(66)kV:3月; 4.35kV及以下:1年 |
接地电流<100A,且接地电流与负荷比值<20%(注意值) |
见 |
5.17.1.4 | |
运行检查 | 220kV及以上:1年; 110(66)kV及以下:3年 | 见5.17.1.5 | 见 |
5.17.1.5 | |
主绝缘绝缘电阻 | 1.110(66)kV及以上:3年; 2.35kV及以下:4年 |
无显著变化(注意值) |
见 |
5.17.1.6 | |
表49(续)
例行试验项目 | 基准周期 | 要 | 求 | 说明条款 | |
外护套及内衬层绝缘电阻 | 1.110(66)kV及以上:3年; 2.35kV及以下:4年 |
见5.17.1.7 |
见 |
5.17.1.7 | |
交叉互联系统 | 3年 | 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 见 | 5.17.1.8 |
表50 充油电缆例行试验项目
例行试验项目 | 基准周期 | 要 | 求 | 说明条款 | |
红外热像检测 | 1.220kV~330kV:3月; 2.110(66)kV及以下:半年 |
电缆终端及其接头无异常(若可测) |
见 |
5.17.1.3 | |
运行检查 | 1.220kV~330kV:1年; 2.110(66)kV及以下:3年 |
见5.17.1.5 |
见 |
5.17.1.5 | |
交叉互联系统 | 3年 | 见5.17.1.8 | 见 | 5.17.1.8 | |
油压示警系统 | 3年 | 见5.17.1.9 | 见 | 5.17.1.9 | |
压力箱 | 3年 | 见5.17.1.10 | 见 | 5.17.1.10 |
5.17.1.2巡检说明
巡检时,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a)检查电缆终端外绝缘是否有破损和异物,是否有明显的放电痕迹;是否有异味和异常声响;
b)充油电缆油压正常,油压表完好;
c)引入室内的电缆入口应该封堵完好,电缆支架牢固,接地良好。
5.17.1.3红外热像检测
检测电缆终端、中间接头、电缆分支处及接地线(如可测),红外热像图显示应无异常温升、温差和/或相对温差。测量和分析方法参考DL/T664。
检测时,应注意对电缆线路各处分别进行测量,避免遗漏测量部位;电缆带电运行时间应该在24小时以上,最好在设备负荷高峰状态下进行;尽量移开或避开电缆与测温仪之间的遮挡物,记录环境温度、负荷及其近3小时内的变化情况,以便分析参考。
当电缆线路负荷较重(超过50%)时,应适当缩短红外热像检测周期。
5.17.1.4外护层接地电流(带电)
本项目适用于单相电缆。在每年大负荷来临之前、大负荷过后或者度夏高峰前后,应加强接地电流的检测;对于运行环
境差、陈旧或者缺陷的设备,应增加接地电流的检测次数。对接地电流数据的分析,要结合电缆线路的负荷情况,并综合分析接地电流异常的发展变化趋势进行判断。
5.17.1.5运行检查
通过人孔或者类似入口,检查电缆是否存在过度弯曲、过度拉伸、外部损伤、敷设路径塌陷、雨水浸泡、接地连接不良、终端(含中间接头)电气连接松动、金属附件腐蚀等危及电缆安全运行的现象。特别注意电缆各支撑点绝缘是否出现磨损。
直埋式电缆可不进行。5.17.1.6主绝缘绝缘电阻
用50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与上次相比不应有显著下降,否则应做进一步分析,必要时进行诊断性试验。
5.17.1.7外护套及内衬层绝缘电阻
采用1000V兆欧表测量。当外护套或内衬层的绝缘电阻(MΩ)与被测电缆长度(km)的乘积值小于0.5时,应判断其是否已破损进水。用万用表测量绝缘电阻,然后调换表笔重复测量,如果调换前后的绝缘电阻差异明显,可初步判断已破损进水。对于110(66)kV及以上电缆,测量外护套绝缘电阻。
5.17.1.8交叉互联系统
例行试验时,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a)电缆外护套、绝缘接头外护套、绝缘夹板对地直流耐压试验。试验时应将护层过电压保护器断开,在互联箱中将另一侧的所有电缆金属套都接地,然后每段电缆金属屏蔽或金属护套与地之间加5kV直流电压,加压时间为60s,不应击穿;
b)护层过电压保护器检测。护层过电压保护器的直流参考电压应符合设备技术要求;护层过电压保护器及其引线对地的绝缘电阻用1000V兆欧表测量,应大于10MΩ;
c)检查互联箱闸刀(或连接片)连接位置,应正确无误;在密封互联箱之前测量闸刀(或连接片)的接触电阻,要求不大于20μΩ,或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
d)除例行试验外,如在互联系统大段内发生故障,应对该大段进行试验;如互联系统内直接接地的接头发生故障,与该接头连接的相邻两个大段都应进行试验。试验方法参考GB50150。
5.17.1.9油压示警系统
每半年检查一次油压示警系统信号装置,合上试验开关时,应能正确发出相应的示警信号。
每3年测量一次控制电缆线芯对地绝缘电阻,采用250V兆欧表,绝缘电阻(MΩ)与被测电缆长度(km)的乘积值应不小于1。
5.17.1.10压力箱
例行试验时,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a)供油特性:压力箱的供油量不应小于供油特性曲线所代表的标称供油量的90%;
b)电缆油击穿电压:≥50kV,测量方法参考GB/T507;
c)电缆油介质损耗因数:<0.005,在油温100±1℃和场强1MV/m的测试条件下测量,测量方法参考GB/T5654。
5.17.2电力电缆诊断性试验
5.17.2.1电力电缆诊断性试验项目(见表51、表52)
表51 橡塑绝缘电缆诊断性试验项目
诊断性试验项目 | 要 | 求 | 说明条款 | |
铜屏蔽层电阻和导体电阻比 | 见5.17.2.2 | 见 | 5.17.2.2 | |
介质损耗因数测量 | 见5.17.2.3 | 见 | 5.17.2.3 | |
电缆主绝缘交流耐压试验 | 1.220kV及以上:电压为1.36U0,时间为5min; 2.110(66)kV:电压为1.6U0,时间为5min; 3.10kV~35kV:电压为2.0U0,时间为5min |
见 |
5.17.2.4 | |
高频局部放电检测(带电) | 无异常放电 |
见 |
5.17.2.5 | |
特高频局部放电检测(带电) | 无异常放电 | |||
超声波局部放电检测(带电) | 无异常放电 |
5.17.2.2铜屏蔽层电阻和导体电阻比
需要判断屏蔽层是否出现腐蚀时,或者重做终端或接头后进行本项目。在相同温度下,测量铜屏蔽层和导体的电阻,屏蔽层电阻和导体电阻之比应无明显改变。比值增大,可能是屏蔽层出现腐
蚀;比值减少,可能是附件中的导体连接点的电阻增大。5.17.2.3介质损耗因数测量
未老化的交联聚乙烯电缆(XLPE),其介质损耗因数通常不大于0.001。介质损耗因数可以在工频电压下测量,也可以在0.1Hz低频电压下测量,测量电压为U0。同等测量条件下,如介质损耗因数较初值有增加明显,或者大于0.002时(XLPE),需进一步试验。
5.17.2.4电缆主绝缘交流耐压试验
采用谐振电路,谐振频率应在300Hz以下。220kV及以上,试验电压为1.36U0;110(66)kV,试验电压为1.6U0;10kV~35kV,试验电压为2U0。试验时间为5min。如试验条件许可,宜同时测量介质损耗因数和局部放电。
新做终端、接头或受其它试验项目警示,需要检验主绝缘强度时,也应进行本项目。
5.17.2.5局部放电检测(带电)
适用于电缆终端及中间接头。
5.17.2.6电缆及附件内的电缆油
诊断性试验时,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a)击穿电压:≥45kV;
b)介质损耗因数:在油温100±1℃和场强1MV/m的测试条件下,对于U0=190kV的电缆,应不大于0.01,对于U0≤127kV的电缆,应不大于0.03;
c)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各气体含量满足下列注意值要求(μL/L),可燃气体总量<1500;H2<500;C2H2痕量;CO<100;CO2<1000;CH4<200;C2H4<200;C2H6<200。试验方法按GB7252。
5.17.2.7主绝缘直流耐压试验
失去油压导致受潮、进气修复后或新做终端、接头后进行本项目。直流试验电压值根据电缆电压并结合其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值选取,耐压时间为5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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