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及通道检修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及 “应修必修、修必修 好”的原则,严格执行 Q/GDW 1799.2—2013 的有关规定,按工作内容及工作涉及范围,将电缆及通道检修工作分为四类:A类检修、B类检修、C类检修、D 类检修
4 总则
4.1 一般要求
4.1.1 电缆及通道检修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及 “应修必修、修必修 好”的原则,严格执行 Q/GDW 1799.2—2013 的有关规定,确保人身、电网、设备的安全。
4.1.2 电缆及通道的检修工作应大力推行状态检测和状态评价,根据检测和评价结果动态制定检修策 略,确定检修和试验计划。
4.1.3 电缆及通道的检修应按标准化管理规定编制符合现场实际、操作性强的作业指导书,组织检修 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4.1.4 电缆及通道的检修应积极采用先进的材料、工艺、方法及检修工器具,确保检修工作安全,努 力提高检修质量,缩短检修工期,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提高安全运行水平。
4.1.5 检修人员应参加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技术资质,认真做好所管辖电缆及通道的专业巡检、检 修和缺陷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技术资料档案,在设备检修、缺陷处理、故障处理后,设备的型号、数量 及其他技术参数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变更相应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与现场实际相符,并将变更后的资 料移交运维人员。
4.1.6 检修人员在实施检修工作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有必要时进行现场勘察,对危险性、复杂 性和困难程度较大的检修工作应制订检修方案,准备好检修所需工器具、备品备件及消耗性材料(具体 见附录 A 至附录 B),落实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确保检修工作顺利进行。
4.1.7 状态检测设备应定期维护校验,确保状况良好,维护项目及周期见附录 C。
4.1.8 检修工作完成后,检修人员应配合运维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照电力电缆及通道检修规程Q/GDW11262—2014及 GB 50168—2006、 DL/T 393—2010、Q/GDW 643 要求执行,并填写《电缆检修报告》及相关试验报告(格式参考附录 D、 E、F、G、H、I、J、K、L、M),及时录入生产管理系统。
4.1.9 10kV 电缆线路停电检修的试验按 Q/GDW 643 要求执行,66kV 级以上电压等级电缆线路停电 检修的试验按 DL/T 393—2010 要求执行,35kV 电缆线路停电检修的试验参照 110kV(66kV)电缆线 路执行,20kV 电缆线路停电检修的试验参照 10kV 电缆线路执行,试验项目及试验标准见附录 N。
4.2 检修项目
按工作内容及工作涉及范围,将电缆及通道检修工作分为四类:A类检修、B类检修、C类检修、D 类检修。其中A、B、C类是停电检修,D类是不停电检修。电缆及通道的检修分类和检修项目见电力电缆及通道检修规程Q/GDW11262—2014规定的表1。
表1 电缆及通道的检修分类和检修项目
检修分类 | 检修项目 |
A 类检修 | A.1 电缆整条更换 A.2 电缆附件整批更换 |
B 类检修 | B.1 主要部件更换及加装 |
B.1.1电缆少量更换 | |
B.1.2电缆附件部分更换 | |
B.2 主要部件处理 | |
B.2.1更换或修复电缆线路附属设备 | |
B.2.2修复电缆线路附属设施 | |
B.3 其它部件批量更换及加装 | |
B.3.1接地箱修复或更换 | |
B.3.2交叉互联箱修复或更换 | |
B.3.3 接地电缆修复 | |
B.4 诊断性试验 | |
C 类检修 | C.1 外观检查 |
C.2 周期性维护 | |
C.3 例行试验 | |
C.4 其它需要线路停电配合的检修项目 | |
D 类检修 | D.1 专业巡检 |
D.2 不需要停电的电缆缺陷处理 | |
D.3 通道缺陷处理 | |
D.4 在线监测装置、综合监控装置检查维修 | |
D.5 带电检测 | |
D.6 其它不需要线路停电配合的检修项目 |
4.3检修策略
4.3.1一般要求
检修策略的一般要求如下:
a)电缆线路的状态检修策略既包括年度检修计划的制定,也包括缺陷处理、试验、不停电的维修 和检查等。检修策略应根据设备状态评价的结果动态调整;
b)年度检修计划每年至少修订一次。根据最近一次设备的状态评价结果,考虑设备风险评估因素, 并参考制造厂家的要求确定下一次停电检修时间和检修类别。在安排检修计划时,应协调相关 设备检修周期,统一安排、综合检修,避免重复停电;
c)对于设备缺陷,根据缺陷性质,按照缺陷管理相关规定处理。同一设备存在多种缺陷,也应尽 量安排在一次检修中处理,必要时,可调整检修类别。电缆常见缺陷判别及处理方法见附录 O;
d)C 类检修正常周期宜与试验周期一致。不停电维护和试验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4.3.2“正常状态”检修策略
被评价为“正常状态”的设备,检修周期按基准周期延迟1个年度执行。超过2个基准周期未执行C 类检修的设备,应结合停电执行C类检修。
4.3.3“注意状态”检修策略
被评价为“注意状态”的电缆线路,如果单项状态量扣分导致评价结果为“注意状态”时,应根据 实际情况缩短状态检测和状态评价周期,提前安排C类或D类检修。如果由多项状态量合计扣分导致评 价结果为“注意状态”时,应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增加必要的检修和试验内容。
4.3.4“异常状态”检修策略
被评价为“异常状态”的电缆线路,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检修类型,并适时安排C类或B类检修。
4.3.5“严重状态”检修策略
被评价为“严重状态”的电缆线路应立即安排B类或A类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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