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发生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应严格执行《污秽条件下使用的高压绝缘子的选择和尺寸确定》(GB/T26218-2010)、《电力系统污区分级与外绝缘选择标准》(Q/GDW1152-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2016)、《劣化悬式绝缘子检测规程》(DL/T 626-2015)、《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电网设备技术标准差异条款统一意见的通知》(国家电网科〔2017〕549号),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7.1 设计和基建阶段
7.1.1 新、改(扩)建输变电设备的外绝缘配置应以最新版污区分布图为基础,综合考虑附近的环境、气象、污秽发展和运行经验等因素确定。线路设计时,交流c级以下污区外绝缘按c级配置;c、d级污区按照上限配置;e级污区可按照实际情况配置,并适当留有裕度。变电站设计时,c级以下污区外绝缘按c级配置;c、d级污区可根据环境情况适当提高配置;e级污区可按照实际情况配置。
7.1.2对于饱和等值盐密大于0.35mg/cm²的,应单独校核绝缘配置。特高压交直流工程一般需要开展专项沿线污秽调查以确定外绝缘配置。海拔高度超过1000m时,外绝缘配置应进行海拔修正。
7.1.3选用合理的绝缘子材质和伞形。中重污区变电站悬垂串宜采用复合绝缘子,支柱绝缘子、组合电器宜采用硅橡胶外绝缘。变电站站址应尽量避让交流e级区,如不能避让,变电站宜采用GIS、HGIS设备或全户内变电站。中重污区输电线路悬垂串、220kV及以下电压等级耐张串宜采用复合绝缘子,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耐张串宜采用瓷或玻璃绝缘子。对于自洁能力差(年平均降雨量小于800mm)、冬春季易发生污闪的地区,若采用足够爬电距离的瓷或玻璃绝缘子仍无法满足安全运行需要时,宜采用工厂化喷涂防污闪涂料。
7.1.4 对易发生覆冰闪络、湿雪闪络或大雨闪络地区的外绝缘设计,宜采取采用V型串、不同盘径绝缘子组合或加装辅助伞裙等的措施。
7.1.5 对粉尘污染严重地区,宜选用自洁能力强的绝缘子,如外伞形绝缘子,变电设备可采取加装辅助伞裙等措施。玻璃绝缘子用于沿海、盐湖、水泥厂和冶炼厂等特殊区域时,应涂覆防污闪涂料。复合外绝缘用于苯、酒精类等化工厂附近时,应提高绝缘配置水平。
7.1.6 安装在非密封户内的设备外绝缘设计应考虑户内场湿度和实际污秽度,与户外设备外绝缘的污秽等级差异不宜大于一级。
7.1.7 加强绝缘子全过程管理,全面规范绝缘子选型、招标、监造、验收及安装等环节,确保使用运行经验成熟、质量稳定的绝缘子。
7.1.8 盘形悬式瓷绝缘子安装前现场应逐个进行零值检测。
7.1.9 瓷或玻璃绝缘子安装前需涂覆防污闪涂料时,宜采用工厂复合化工艺, 运输及安装时应注意避免绝缘子涂层擦伤。
7.2 运行阶段
7.2.1 根据“适当均匀、总体照顾”的原则,采用“网格化”方法开展饱和污秽度测试布点,兼顾疏密程度、兼顾未来电网发展。局部重污染区、特殊污秽区、重要输电通道、微气象区、极端气象区等特殊区域应增加布点。根据标准要求开展污秽取样与测试。
7.2.2 应以现场污秽度为主要依据,结合运行经验、污湿特征,考虑连续无降水日的大幅度延长等影响因素开展污区分布图修订。污秽等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外绝缘配置校核。
7.2.3 对外绝缘配置不满足运行要求的输变电设备应进行治理。防污闪措施包括增加绝缘子片数、更换防污绝缘子、涂覆防污闪涂料、更换复合绝缘子、加装辅助伞裙等。
7.2.4 清扫作为辅助性防污闪措施,可用于暂不满足防污闪配置要求的输变电设备及污染特殊严重区域的输变电设备。
7.2.5 出现快速积污、长期干旱或外绝缘配置暂不满足运行要求,且可能发生污闪的情况时,可紧急采取带电水冲洗、带电清扫、直流线路降压运行等措施。
7.2.6 绝缘子上方金属部件严重锈蚀可能造成绝缘子表面污染,或绝缘子表面覆盖藻类、苔藓等,可能造成闪络的,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2.7 在大雾、毛毛雨、覆冰(雪)等恶劣天气过程中,宜加强特殊巡视,可采用红外热成像、紫外成像等手段判定设备外绝缘运行状态。
7.2.8 对于水泥厂、有机溶剂类化工厂附近的复合外绝缘设备,应加强憎水性检测。
7.2.9 瓷或玻璃绝缘子需要涂覆防污闪涂料如采用现场涂覆工艺,应加强施工、验收、现场抽检各个环节的管理。
7.2.10 避雷器不宜单独加装辅助伞裙,宜将辅助伞裙与防污闪涂料结合使用。
本文标签:十八项电网 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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